6月6日,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授权一年来的受理案件情况和审结情况向省高院进行了汇报,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与此同时,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由于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被评为2007年义乌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首开国内县级市先河
2007年4月10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浙江高院指定包括义乌市人民法院在内的4家基层法院管辖辖区内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案件除外),首开国内县级市先河。同年5月,市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6月1日开始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同年6月28日,浙江高院决定在义乌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负责审判所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此形成了统一、全面、立体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案件区域性特点明显
自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至今年5月底,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4件,审结32件;受理民事案件33件,审结18件;未受理行政案件。据庭长李小坚介绍,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许多特点:一是案件类型较多。刑事案件主要是三类商标犯罪案件及涉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犯罪案件,民事案件则包括侵犯著作权(包括网络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以及确认不侵权纠纷(涉及域名)等类型;二是涉外案件较多。商标犯罪案件有80%涉及国外商标,其中1件系法国企业提起的自诉案件,受理的33件民事案件中,有涉外案件4件;三是行政处罚后起诉案件较多。受理的33件民事案件中,有15件系原告在工商部门或者海关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起诉的案件,其中12件系同一原告(广东企业),被告则均为外省市企业或个人。
组建一支高素质队伍
知识产权审判庭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掌握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于是由院长亲自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负责各类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严把案件质量关。知识产权审判庭现有7名审判及辅助人员,平均年龄34岁,其中3人获硕士学位,3人英语八级,2人曾赴比利时专修WTO知识,庭长由审委会委员兼任。今年初,该庭法官先后多次赴广州、青岛考察学习,分别参加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平时大家及时组织集体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遇有难题经常研讨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宽严结合 形成合力
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不具有悔罪表现以及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审结公诉案件中的56名被告人,有8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刑,对所有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判处罚金共计289万元。同时,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合理平衡诉讼各方权益、促进知识产权效益转化等原则,注重调解和解工作,在充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和解,努力争取在案结事了的同时促进互利共赢。审结的18件案件中,有12件系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三分之二。记者 朱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