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多处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据介绍,条例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究与开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技术人才,加大知识产权的投入,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有关人士表示,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扎实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广东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家的权益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该条例以重要篇章,明确了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主要措施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条例还指出,中小企业应当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中小企业获得国家和省名牌称号、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中小企业申请国外知识产权,符合条件的,享受有关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